灯塔夜读丨正确看待应尽之责和应减之负
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干事担事,是干部的职责所在,也是价值所在。同时也深刻指出,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要毫不妥协,全面检视、靶向纠治,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。守好应尽之责,做好应减之负,都是为了让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为群众办实事。
一段时间以来,各地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实招硬招,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、促干部担当作为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但也要看到,在个别地方和部门的党员干部中,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。比如,有的把一些应承担的责任和减负简单对应起来,以减负为名,不担当不作为;有的简单以会议落实会议、以文件落实文件,产生了以形式主义应付形式主义的问题;有的漠视群众的急难愁盼,以不是自己职责范围为借口,进行踢皮球;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,任其职不尽其责;等等。诸如此类问题的出现,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于没有正确看待应尽之责和应减之负,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形象,贻误的是事业发展。
敢于担当、勇于尽责,是共产党人的鲜明政治品格。有权必有责,有责要担当,当干部就要有担当,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,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。担好应尽之责,体现的是能力,更是党性觉悟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、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,而要靠广大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尽职尽责实干,一点一滴努力。当前,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,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,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、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,必须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。这更加需要党员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切实担当、履职尽责,为党工作、为群众服务。不管什么时候,不管出现什么困难,都要有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,对着问题去、冲着矛盾来,敢于下深水、涉险滩、啃硬骨头,该做的事,顶着压力也要干;该负的责,冒着风险也要担。
减负,不代表减责。一些不必要的繁文缛节、文山会海、迎来送往,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束缚了干部的手脚,影响了干事的积极性。正因如此,党中央才三令五申,坚决破除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千方百计为干部减负。基层干部和群众也因此受益,普遍反映,不必要的会议少了,不必要的应酬减了,不必要的文件资料也没了,干事有了更多积极性。但同时也应该看到,因为各种因素影响,一些不必要的负担并没有彻底消失,在一些地方有死灰复燃、隐形变异的迹象,甚至越减越重。这些应减之负没有减下去,决不能成为干部不尽职尽责的借口,决不能成为不担当不作为的推脱。要正确看待应减之负,破除形式主义顽疾的同时,不因一些没有减掉的负担,就怨天尤人,选择躺平而不作为,或者是推脱打太极拳。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,也是对事业的不负责,更是对党和人民的不负责。
风清则气正,气正则心齐,心齐则事成。让干部轻装上阵担当干事,也需要我们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。一是在减掉干部不必要的负担上下更大功夫。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要露头就打,毫不手软,不给它们留空间。同时,很多形式主义的产生,根子还是在上级部门。上级部门要在为基层减负上作表率、立标杆,责任不能一层层往下甩。既要总结推广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为基层减负的好经验好做法,也要通报曝光一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,防止重“形”不重“效”。二是要在激励干部担当干事上下更大功夫。在选人用人上,体现讲担当、重担当的鲜明导向,把敢不敢扛事、愿不愿做事、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、评判优劣、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;在容错机制上,要宽容改革发展中的失误错误,激励干部担当作为,避免出现干事多出错多、不干事不出事的逆向惩罚。
守好应尽之责,做好应减之负,让党员干部放开干事创业手脚,甩开膀子往前跑,无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束缚,才能凝聚起担当作为、攻坚克难的磅礴力量,呈现出万马奔腾的良好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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